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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  阅读次数:16588  发布时间:2011/4/2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我院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普遍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调”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时俱进的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全体师生员工,为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党组织设置及组成单位部门
  根据党员分布和工作关系,学院党组织设置及组成如下:
  机关党总支:第一党支部由办公室党员组成;第二党支部由财务、公安、总务部门党员组成;第三党支部由纪检、人事、党群部门党员组成。
  教学党总支:教学第一党支部由土木系、教务处和图书馆党员组成;教学第二党支部由培训处、成教处党员组成;教学第三党支部由中职学校、技校、计算机中心党员组成。
  离退休党总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党支部由党总支根据实际组成。
  物业管理中心直属党支部由物业中心党员组成。
  后勤服务中心直属党支部由后勤服务中心、招待所、设计院党员组成。
  三、委员会的组成
  (一)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名委员组成,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名委员组成。
  (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三)党总支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职数参照执行,委员人数不够可兼职。
  (四)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合理原则。
  四、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原则性强,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熟悉党务,热心并愿意做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三)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善于听取意见或建议,善于团结同志。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奉献精神较强,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党龄。
  五、换届选举工作的步骤、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5月3—9日)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实际提出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办法。
  (二)起草工作总结。(5月3—9日)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对本届任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本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党员报告。
  (三)酝酿确定候选人。(5月10—16日)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召开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议确定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报学院党委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委员会委员。(5月16—25日)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由上届委员会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超过半数的被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五)选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分工。(5月26—27日)新一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立即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及时将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学院党委审批。
  六、总体要求
  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我院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实施。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实事求是地评价本届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明确新一届党总支(党支部)的目标、任务;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委员条件、委员结构和工作需要,认真酝酿确定委员会组成人选;要注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凝聚人心、振奋精神;要坚持照章办事,正确行使和自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意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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