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天气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学院新闻   学院公告
关于召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  阅读次数:22426  发布时间:2007/11/15

<html>

<head>
<meta http-equiv="Content-Language" content="zh-cn">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2312">
<title>新建网页 1</title>
</head>

<body>

<p align="center"><font size="5"><b>关于召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br>
<br>
 <br>
<br>
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的通知</b></font></p>
<p align="left" style="line-height: 200%"><font size="4"><br>
<br>
 <br>
<br>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br>
<br>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学院的改革发展,按照总公司党委《关于召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精神,学院党委决定,在本学期结束前召开一次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br>
  1、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重点。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学院、班子和个人实际,总结工作,查找差距,明确任务,制定措施,把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进一步理清学院建设发展思路,制定相关的对策和措施,为开创学院改革发展新局而努力奋斗。围绕这一主题,要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交流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认识和体会,深刻认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谐学院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和重要责任。二是回顾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上与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院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表现和问题,深入研究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打算和主要措施。三是在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的基础上,对照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论述和要求,认真分析学院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研究和思考明年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四是对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建设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认真查找在党风建设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br>
<br>
  2、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学习。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应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集中1—2天时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新修改的《党章》和总公司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等,组织班子成员重温总公司党委、学院《关于召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精神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的通知》。<br>
<br>
  3、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党群工作部、各总支、支部要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所属单位和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对党员和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总支、支部书记要原汁原味地反馈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br>
<br>
  4、普遍开展一次交心谈心活动。会前,领导班子成员和总支、支部委员之间要认真开展好相互谈心活动,相互深入交流思想,征求意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br>
<br>
  5、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在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建议和自我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形成书面发言材料。发言材料的主要内容:学习十七大报告、新《党章》的体会;简要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认真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生活和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分析领导班子和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明年的主要工作思路等。<br>
<br>
  6、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总支、支部书记应先通报今年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党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然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时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按照准备好的发言提纲,逐个发言。发言之后,开展相互批评,逐人进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只谈自己不谈别人的现象。<br>
<br>
  7、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通报。生活会召开后,党委领导班子和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有关情况、主要收获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br>
<br>
  8、时间要求及参加人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应在明年元月十五日前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有总支、支部委员及所在总支、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非党员领导干部列席。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总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确定。各单位要提前一周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主要议题和召开时间,报党群工作部,以便统一协调安排。<br>
<br>
  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在一周内把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总体情况、参加人员、主要收获、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等,报送党群工作部。<br>
<br>
 </font></p>
<p align="right" style="line-height: 200%"><font size="4">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font></p>

</body>

</html>

   
热点资讯
 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
 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2014年
 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2014年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及
 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教师
 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职务晋升实施
 关于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
 关于调整我院教职工冬季取暖费标
 关于印发<陕西省二〇一一年调整
 《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人才培养
 咸阳中铁职校
 成教处
 培训处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
 就业安置
 毕业去向
学院电子地图标示
建议使用IE5.0以上版本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
咸阳号外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咸阳市秦皇中路5号 电话:029-32879789 邮编:712000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118号  陕ICP备20010979号-2